“望风人”“失身”酒杯中
2020-09-30 20:00:30          来源: | 编辑:廖悠悠 | 作者:         

法制周报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陆三星 刘水兵

近日,临湘一男子为轻松“致富”,撂下正规的出租车工作,竟干起了帮助他人逃避违法处罚的“望风人”,未曾想到杯酒“失身”,因酒驾而终了“望风”之路。

2020年7月26日晚,胥某良(男,53岁,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飞跃村刘家组村民,持C1证)驾驶湘F9***小型汽车沿G353国道自詹桥往桃林方向行驶,21时许,行驶至12公里路段(贺畈居委会东村组)时,一路兴致盎然的胥某良怎么也未料到遇上在此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临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桃林中队的民(辅)警检查。在查验其证件的过程中,车内飘出一股浓烈的酒味,现场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70.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临湘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胥某良在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的同时,还不忘炫耀自己从事的是一个轻松“吸金”的新职业:当日午餐时,胥某良喝了二两多白酒后在家休息,下午16时许,因其要去G353国道替人蹲点查看路上有无治超执法人员,然后用桃林货运车队老板配发的专用对讲机告知查看结果,每次可获得300元的工资,有时一天可以赚到近千元,胥某良对这一“吸金”行当一直乐此不疲。他交代:货运车队的货车基本上都超载,若是被联合治超执法队查到将面临严厉处罚。于是,胥某良利用自己对道路环境十分熟悉的优势,加上高额薪酬的吸引,他便放弃了出租车工作,一心一意给货运车队当起了日进斗金的“地下工作者”。

目前,公安机关对胥某良盯梢治超执法人员获利的不正当行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即行终止;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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